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篇卅六:進口植物

幾乎所有國家,都對植物進出口實行檢疫管制。馬來西亞更為特殊,東馬砂拉越以及西馬各州之間,雖然是同一個國家,只要跨海便要檢疫。換句話說,從西馬要運植物到東馬,等於從外國進口植物,須遵守特地的條規。

所謂植物包括苗、種子、枝、葉、球根、花、農作物等。檢疫條例最大的用意,是避免帶菌、害虫的植物入侵,引發新疾病,帶來災害。這種預防措施是有必要的。

但是一國兩制則帶來諸多不便,尤其是東馬的種植業較落後,要從西馬引進新品種便受到限制。尤其是我不明白,由柔佛州帶植物到檳城,可以一連闖過幾個州而通行無阻,為何一跨南中國海,就進不了東馬的門?

幸好,我們的政府機關還蠻通情達理的。國外寄來的種子,可以說一路順風。美國人寄種子給我,總喜歡大大方方的填綠色表格,坦率的說明是某某植物種子。我收到的時候,注意到海關也大大方方蓋個印通關。美國人寄種子,喜歡用空氣袋,保護種子免受壓壞。這種信封這里太貴,我較少用,有時變通一下,自己包空氣袋保護膜或者用紙夾住。

哪些以普通信封郵寄的剪枝、小粒球根、小苗也照樣通關。或許是海關官員認為數量太小,不必小題大作而沒要求檢疫。不久前我打算由澳州進口一罐粉狀扶桑專用肥,打電話去問海關官員,她很客氣地說,假如只買一罐不超過2公斤,到時只要跟官員照會一聲即可了。

但是,海外以包裹方式寄進來的植物,如果沒檢疫卻容易被扣查。到時向官員求情,若數量不大,官員或會通融。但每次去求情總覺得難為情。

至於東西馬之間,一般都沒問題,常常有西馬花友要種子,我以普通郵件寄出都順利收到。甚至通過快郵公司寄送植物,也一樣沒受到刁難。

雖然如此,僥倖與人情畢竟不是法律,尤其是數量大以及品種珍貴時候,還是遵守條規較好。假如檢疫單位能夠允許臨時檢查更為理想,特別是只進口非常小數量種子或枝條時候,不是不想辦理檢疫証書,而是太費時又花錢。你若要求海外國家辦理檢疫,費用動札幾十美元,而買種子的費用才區區三、五塊美元。大多時候,對方都不願意辦理檢疫証書。

接下來兩篇,我將整理進出口植物手續的指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