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

篇38:出口指南

这一篇,要谈的是出口植物。邮寄时候,不论是快邮或一般邮政包裹,通常需要填 绿色表格,呈 报邮包里的东西。不管你是不是照实呈报,邮政公司不会过问,它不是属于 违禁品。

但是,这包裹若在收信人的邮政处被查获,可能被扣押了。除非里面有检疫证书。

出口植物的首要条件是持有检疫证书。这证书同样是在植物检疫站办理。在申 请检疫证书之前,须先取得进口方发给的进口准证(有些国家不叫进口准证,但总之是进口方发出有关植物检疫条件之书面文件)。

检疫证书可在当天或翌日发出,受 检疫的植物可带去检疫站或请官员到你的苗圃办理。一般是喷射杀虫药及消菌药水。

以下是办理出口植物手续要点:

1。出口植物條件:
据1987年海關(禁止出口)條例,能 够繁殖的植物或其部份,需要持有出口准証。

2。申請出口准証:
農業部植物檢疫站申請。若 涉及胡椒枝、可可、籐及某些果 树品種,須附加農業食品工業部簽准之函件。

3。其他相關証書:
進口方可能要求檢疫証書。假如 涉及瀕臨絕種植物,需要 CITES証書(瀕臨 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協定)。假如 涉及被列入1998年野生物保護條例名單下之品種,則須向森林部(國家公園與野生物組)申請野生物執照。

4。需要檢疫証書之國家:
詳情可向農業部植物檢疫站、各省農業部、進口國之植物檢疫單位或有關大使館查詢。

5。額 外檢查:
雖然持有檢疫証書,當植物入境後,進口國一旦發現有虫害,可以進一步檢驗,甚至除害虫、消毀或拒 絕入境。

6。申請檢疫証書:
可向農業部植物檢疫站申請。填妥表格,並附上進口國發出之進口准証。在發出檢疫証書之前,須當場檢 查植物。檢 查地點可在檢疫站或申請者要求之地點,並當場噴葯及發出証書。

7。檢疫費用:
假如是在檢疫站進行,則根据是否使用檢疫站或申請者本身的葯劑份量而定,一般馬幣 40令吉左右。假如是在外邊檢 查,收費為首半小時馬幣10令吉、次半小時 10令吉,接下來 每半小時20令吉。另加車馬費(視申請者的車子或官車而定)。